根据《陕西师范大学2025年管理助理、教学助理招聘公告》精神,现将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学助理招聘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格复审
请应聘人员持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于8月18日(星期一)9:00-12:00,在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教学九楼2层9205室进行资格复审,并签订《应聘诚信承诺书》。
二、考核内容与时间
(一)考核内容
1.现场考核与答辩:个人介绍(2分钟)、工作展望(3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
2.心理测试;
3.思想政治审查。
(二)考核时间与地点
1.时间:8月18日(星期一)14:30-18:00
2.地点: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会议室(雁塔校区教学九楼2层9217会议室)
三、考核结果
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排名,按照工作要求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拟聘用名单、递补名单。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视为报名无效。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核,取消其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隐瞒、漏报、作弊等行为或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并保留继续追责的权利;
3.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有效联系方式并在应聘全程保持通讯畅通,如因故造成相关信息未能及时送达,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在工作展望汇报环节,应聘人员要结合岗位要求及人工智能赋能学院事业发展,阐述今后工作设想。
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2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