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招聘


心理学院2024年教学科研人员补充计划

一、补充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

1.原则上须为取得突出创新成果和教育教学实绩、具有重大学术影响或社会影响的高水平人才。

2.原则上具有副高级职务的,文科不超过40周岁、理科不超过35周岁;具有正高级职务的,文科不超过45周岁、理科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常规补充教师

1.原则上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原则上应届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

3.具有较强的国际交流能力。非外语专业人员应具备运用一门外语阅读和撰写专业论文、开展学术报告的能力。

4.胜任本学科主干课程教学工作,学术业绩应超过学校本学科同类人员平均水平,且具有学术发展潜力。

二、补充类别及人数

补充类别

学科

专业或研究方向

拟补充人数

常规补充和高层次人才引进

基础心理学

认知神经科学、认知心理学、理论与社会心理学等

7

应用心理学

心理测量与统计、心理咨询与辅导、临床心理学、职业心理健康等

航空航天心理学

航空心理学、工程与工业心理学、人因工程等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情绪、人格与社会性发展,教学与学习心理等

数学、统计、计算机、生物和社会学等相关二级学科

相关研究方向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招聘程序:学院发布公告、应聘报名(应聘人需在“陕西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内完成信息登记和材料上传,同时发送个人简历至学院联系人邮箱)、资格审查、学院组织考核评价、确定拟聘人选、党委教师工作部和人力资源部审核、学校审批、签订聘用合同。

2.时间安排:应聘人员可随时在学校招聘系统内报名,同时发送个人简历至学院联系人邮箱,学院根据工作安排及应聘情况不定期组织考核。

“陕西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地址:
   http://rczp.snnu.edu.cn/zpNew/index.do

人才招聘系统操作说明:
   http://rsc.snnu.edu.cn/info/1036/4719.htm

四、考核方式

1.业务考核(对应聘人的研究功底、学术视野、研究成果、发展潜力和基本教学能力进行定性与定量评价)。

2.职业素质和品德修养考核(了解应聘人学习、工作经历及品行、学养、团队意识、精神面貌等情况)。

3.心理测评(对业务考核中获得肯定的人员,同步组织对其进行心理测试)。

4.政治表现鉴定(学院党委组织对应聘人员政治立场、政治历史、思想状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鉴定)。

五、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均为电子版)

1.本人简历(应包含详细的个人基本信息、出生年月、近期照片、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博士毕业时间、学术成果等)。

2.本人本硕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获奖证书;承担或参与项目批件;计算机等级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扫描版。

3.本人科研成果目录和论文(包括已投稿尚未录用论文,注明具体期刊名称及投稿时间)。

六、联系方式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99号教学九楼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编:710062

联系人(电话):老师(029-85303265),老师(029-85303236)

E-mail: lei.zhu@snnu.edu.cn,guomin11@snnu.edu.cn

 

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243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