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时间
2025年4月7日14:00开始。
二、复试地点
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教学九楼,具体地点及分组情况见下表。
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博士复试安排表
报考专业名称 | 面试时间 | 面试地点 | 等候室 |
基础心理学 | 4月7日14:00 | 9611 | 9623 |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4月7日14:00 | 9613 |
应用心理学 | 4月7日14:00 | 9619 |
航空航天心理学 | 4月7日14:00 | 9621 |
注意:面试前,请出示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证件,确认考生身份信息后,方可进行面试,面试时长为每生不少于20分钟。
三、参加复试人员
1.本次参加复试人员仅限申请学术型博士研究的考生,教育博士复试安排将在学院网站后续独立发布。
2.外语水平审核和业务水平审核结果均为“免试”的考生,具体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已公布。
3.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和业务水平测试结果均为“合格”的考生,具体名单将于4月7日10:00前在学院网站中公布。
四、复试内容及复试成绩
1.复试内容包括三部分:
(1)专业外语水平测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2)专业知识测试: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
(3)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测试: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
2.复试成绩
复试总成绩=专业知识考查×50%+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50%;其中,专业知识考查、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查、考生总成绩均应不低于60分,否则视为考核不合格。
五、录取
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最终成绩和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未达到学校或各招生单位公布要求的,不予录取。
六、其它
1.其他相关内容请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https://yz.snnu.edu.cn/index.htm。
2.相关事宜通过招生复试QQ群(644890753)发布,请尚未加入的考生务必于4月4日下午18:00前加入。
3.尚未确定导师(含报考导师未在简章、需要调整导师)的考生请务必于4月4日8:00前将“报名号+姓名+拟报考导师姓名”发送至921386104@qq.com邮箱。
联系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03236
心理学院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