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师生:
为进一步优化学院研究生学习环境,解决研究生对学习工位的需求,经调整学院现有紧缺公房空间功能,现已建成研究生共享学习室。学院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启用研究生共享学习室,现将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共享学习室定位与功能
1.服务对象:心理学院全体在读研究生。
2.核心功能:
(1)提供安静、便捷的自主学习空间;
(2)配备基础办公家具与设备(桌椅、空调、电源、网络等),满足基本学习需求。
二、使用时间与管理要求
1.开放时间:每日开放时段为07:30-22:30(寒暑假另行通知)。
2.使用规范:
(1)禁止占座、喧哗或从事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2)爱护公共设施,严禁私人物品占用共享空间;
(3)使用后需恢复桌面整洁,关闭电源并锁好门窗。
3.违反规定:违反使用规定者,将暂停其使用资格。
三、开放区域
地点:雁塔校区教学九楼四层9415室(原儿童青少年认知与精神障碍实验室)。
四、咨询方式
实验办公室刘老师85303849、学工组办公室段老师85303305
五、其他说明
1.学院将根据试运行反馈,逐步完善管理细则与设施配置;
2.共享学习室旨在营造高效、互助的学习氛围,鼓励同学们共同维护良好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