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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院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1      阅读数:   作者:张媛媛

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群团改革工作、青年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强化青年榜样的带动示范作用,激发团员青年的主动性创造性,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团内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充分发扬公平、公开、公正的民主评选原则,切实评选出在团组织和校园文化建设中成绩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评选范围

全体在籍学生。

三、评选项目

1.先进团支部

2.优秀团支部书记

3.优秀团员

4.优秀团干部

5.优秀青年志愿者

四、评选条件

1.先进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 ”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扎实推进对标定级,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及时准确完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团员教育管理经常。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就业创业、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团员青年参与度高。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战略、校院中心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5)团支部须为学院2024-2025学年“活力团支部”培育创建支部;且在2024年度评星定级中,无不合格团员。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6)“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及成员信息不完整的(标红),或未100%完成教育实践学习情况和团员年度评议等级录入的,不能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

2.优秀团支部书记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2)品格优良,作风过硬,学习成绩优秀,能够发挥榜样带头作用。

(3)担任团支部书记半年以上,热爱团的岗位,所在支部工作开展规范,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取得较为突出成绩。

(4)密切联系、竭诚服务同学,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号召力。

(5)积极组织团支部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带领团支部取得一定工作成绩,受到团支部成员的认可和拥护。

(6)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半年。

(7)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3.优秀团员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团纪,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6)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4.优秀团干部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5)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切实为青年办实事、解难事,工作扎实、业绩突出。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7)学生须符合“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且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半年。

5.优秀青年志愿者

(1)学生须符合“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3)能积极主动地参加校院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较强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乐于助人,在活动中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表现积极,并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和认可。

(4)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表现良好,无任何不良嗜好和违规违纪现象,成绩优良,本学年内无重修补考记录。

(5)2024年3月-2025年3月期间参加志愿服务增长时长不低于30小时。

五、评选方法及指标

1.先进团支部

共评选5个,奖励300元专项经费。

各支部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结合评优条件,填写、提交附件1,由学院团委组织答辩评选。答辩时间预计为4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优秀团支部书记

共评选5人,奖励200元专项经费。

各支部书记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结合评优条件,根据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学校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学生实际情况,通过微团课形式进行展示。展示时间预计为4月中旬,需自备讲解PPT,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团课主题可参考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党团知识类

一是党团的基础理论教育,主要包括党团的历史、性质、任务、纪律、组织原则以及团员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尤其是党团在不同历史时期开展的重大活动和事件,突出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政治属性。

二是政治素养培育,主要包括强化团章团纪意识教育,深化理解共青团"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政治属性,突出先锋榜样引领作用,学习不同历史时期青年英模的先进事迹。

三是团务能力提升,围绕“我与支部共成长”主题,包括“支部生活”“组织建设”“工作体会”等方面,讲述自己引领支部成员共同学习、共同成长、共同进步的故事。

(2)理论精神类

对党和国家提出的先进理论、重要会议精神以及时事热点话题等进行探讨,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精神等。

(3)传统文化类

一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通识教育,主要包括中华文明发展脉络、典籍文献中的核心思想理念、历史文物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人文精神等内容,尤其是结合考古发现、文物保护、古籍整理等专业领域阐释传统文化精髓。

二是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实践,重点聚焦传统文化活化路径探索,主要包括依托地方文化遗产、历史遗迹开发沉浸式实践团课。

三是传统智慧与时代精神融合教育,深入挖掘传统文化中家国同构、德治礼序等思想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联系,尤其是探索将史学考据方法融入团史研究、将博物馆策展理念运用于主题团日活动的创新模式。

3.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员:共评选40人。各支部团员人数≥25人的可推荐2人,<25人的可推荐1人。各学生组织可推荐4人。

优秀团干部:共评选20人。各支部可推荐1人,各学生组织可推荐2人。

学院将根据各支部和学生组织推荐情况进行综合评选。

4.优秀青年志愿者

共评选10人。

各支部符合条件人员均可推荐,不限推荐名额,本科生需附第二课堂系统中2024-2025学年《陕西师范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考核认证表》,研究生需附《心理学院学生志愿服务活动鉴定表》(见附件5)。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评选推荐。

六、注意事项

1.各支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共青团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重要意义,推荐工作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坚持民主评选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保证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2.所有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正反面打印)。其中,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推荐人选须经过支部大会民主评议。请各支部于4月9日(星期三)17:00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电子版以支部为单位发至1203516014@qq.com。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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