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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5/03/20      阅读数:   作者:雷萍

一、复试时间及复试日程安排

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将于2025年3月26日至27日在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进行,具体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调剂考生复试将于4月8日后进行。

二、复试内容及复试成绩

1.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四部分:

(1)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2)专业综合笔试150分,各专业综合笔试内容、参考书目详见附件2

(3)专业综合面试100分,重点考察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以及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

(4)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总分50分。

2.复试成绩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专业综合笔试满分15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50分。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专业综合笔试成绩低于90分,或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结果计入总分但不作为是否录取的条件;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百分制×50%+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综合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0%

四、咨询及联系方式

一志愿复试考生(复试名单见附件5)通过学院QQ群公开进行相关信息咨询,群号将通过学院办公室电话通知进入复试的考生;资格审核所需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4;调剂考生咨询QQ群详见心理学院官网。

学院网址:http://psych.snnu.edu.cn/

办公地址: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教学九楼9206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5303236

五、纪律要求

1.考生应知晓并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相关考试法律法规,不得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否则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并将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2.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院将根据学校及国家相关规定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如考生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包括无故不参加资格审查、心理测试),则视为其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当天,考生复试专业全部考生复试结束后未能联系上的考生,即视为放弃本次复试资格,不予以补复试。

4.严禁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录音、录像。

六、其它

未尽事宜按照《陕西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

2025年3月20日

心理学院关于启用研究生共享学习室的通知

心理学院关于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的通知